《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商业公司法》(BCBCA)修正案要求该省公司进行透明度登记

我们曾在以前的文章受CBCA管辖的公司须登记实益所有权中讨论了《加拿大商业公司法》的联邦修正案(CBCA修正案),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C省)也在2017年承诺采取保障措施以防止滥用公司实体实现逃税和其他犯罪目的,例如洗钱、腐败和资助恐怖主义活动。[1]

《不列颠哥伦比亚商业公司法》BCBCA)修正案将要求BC省公司保留“重要个人”的登记(BCBCA修正案)。BCBCA修正案在很多方面类似于CBCA修正案,将通过法规生效。

CBCA修正案类似,BCBCA修正案将只适用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私营企业,不包括报告发行人(或类似机构)、合格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和某些其他公司,这将在《条例》中明确规定。

重要人士

当个人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发生以下情况时,他或她将会成为“重要人士”:

  • 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

  i. 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5%;或

  ii.包含25%或以上股东大会投票权的已发行股份;要么

  • 有权或有能力(直接或间接)选举、任命或罢免公司董事,或有能力对具有选举、委任或罢免董事的权利或能力的个人产生“重要影响”。

预计新规将包括进一步指示,说明非股东的个人如何有资格成为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个人。

需要什么信息?

BC省的公司将被要求进行一个包含以下“重要人士”信息的新的登记(透明度登记):

  • 该个人的全名、出生日期和最后为人所知的地址;

  • 该个人是否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

  • 如果该个人不是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则该个人为公民的每个国家或地区;

  • 该个人是否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

  • 该个人就成为或终止该公司“重要人士”的日期;

  • 该个人如何成为一位“重要人士”的描述;以及

  • 根据即将实施的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即使没有“重要人士”,公司亦须在其透明度登记中加入相应的声明,并有义务通知已被确定为或已不再被视为“重要人士”的个人。有关“重要人士”的资料必须在该人士不再是公司的“重要人士”后在公司的透明度登记中保留六年。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未能作出合理努力,以识辨“重要人士”的身分,并维持一份准确和更新的透明度登记(该登记必须每年进行审查),可能面临高达10万加元的罚款。股东有义务及时回应公司关于透明登记信息的要求,如提供虚假、误导或不完整的信息,将违反BCBCA

使用权限 

虽然CBCA修正案允许公司的债权人使用透明度登记,但BCBCA修正案规定透明度登记仅供董事和某些监管机构使用。

透明度登记必须在公司记录办公室的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并可由适当的监管机构代表复印,包括税务机关、进行调查和情报工作的警察以及不列颠哥伦比亚证券委员会、金融机构委员会、加拿大金融交易和报告分析中心、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律师协会和条例中予以规定的其他机构。

要点

BC省加入了加拿大提高企业所有权透明度的大潮中。受BCBCA管辖的公司应该开始建立流程,使他们能够跟踪与“重要人士”有关的信息来保持透明度登记。保持准确和更新的透明度登记将使BCBCA管辖的公司能够及时回应监管机构的信息要求,并确保公司、其高管和董事不受BCBCA规定责任的影响。

逻盛将继续关注BCBCA修正案和即将出台的法规的进展,这些法规将明确BCBCA修正案何时生效。

[1] “2017年加强受益所有权透明度协议”是联邦、省和地区的财政部长之间达成的一项协议,旨在在2019年7月1日前通过立法修正案,以提高公司所有权的透明度(https://www.fin.gc.ca/n17/data/17-122_4-eng.asp

关于我们

逻盛的新闻中心,针对一系列对于希望在加拿大开展业务的中国客户以及希望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加拿大公司来说很有意义的主题,提供最新信息,文章涉及公司商法、企业税法、并购、公司治理、房地产、项目开发、劳动和就业、养老金和雇员福利以及商业诉讼等内容.

法律免责声明:本网页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这不构成法律建议,不应以此作为依据。如需法律建议或对本网页内容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编辑

作者

主题

最近的帖子

归档日期

文章

Jump to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