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市停车细则修订影响分契式产权无障碍停车位

2022 年 12 月,温哥华市议会悄无声息地颁布了第 13575 号细则(“修订”),作为对温哥华市停车细则 6059(“停车细则”)的修订。根据该修订,分契式产权开发项目中的无障碍停车位现在必须:

  • 以公共所有权持有;以及

  • 不分配给任何分契单元。

此,业主开发商和分契法团将无法再将无障碍停车位分配给分契地块购买者和业主供其独家使用,即使在受停车位租约中重新分配机制约束的情况下(如下文进一步讨论)。

请注意,该修订不具有追溯力,仅适用于在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向市政府提交重新规划或开发申请的新项目。该修订不适用于现有分契式产权建筑,也不适用于已有的分契式产权建筑或在2023年前已经生成有效许可证编号的开发项目。

背景

停车细则规定了温哥华市的离街停车,除其他事项外,还规定了每个建筑类别(例如多住宅分契建筑)必须提供的无障碍停车位的数量、大小和位置。《停车细则》将无障碍停车定义为“供功能和活动丧失或减退的人使用的停车位,包括坐在轮椅上的人和有感官障碍(包括视力障碍)的人”。

该修订是市议会于2022年7月19日首次通过的城市无障碍战略的一部分,旨在创造更具包容性和无障碍性的服务、项目、建筑和公共空间,并消除参与城市生活的障碍。简而言之,修订旨在让有需要的居民更容易获得无障碍停车位。

对开发商的影响

对于分契式产权的开发项目,业主开发商可用的一种常见停车位分配方法是通过部分转让长期租约(99年以上)。在开发过程中,但在提交分契计划之前,开发商将开发项目的停车位出租给相关公司。然后,该公司在购买者购入项目中的单元时将停车位分配给分契单元的购买者,而且通常是收费的。

在修订之前,分契开发中的无障碍停车位通常受停车位租约限制,并像项目中的任何其他停车位一样分配给购买者,甚至分配给没有持有残疾人停车许可证的人(“无障碍停车许可证”)。然而,这些停车位租约的条款通常包括适用于无障碍停车位的重新分配机制,因此,如果持有无障碍停车许可证的另一位业主或居民被分配了一个非无障碍停车位的停车位,分契法团可以促使业主更换停车位(从而将无障碍停车位分配给持有无障碍停车许可证的人)。

展望未来,温哥华市将不再允许使用上述无障碍停车位分配方法。同样,将无障碍停车位作为有限公共财产指定为供分契单元独家使用,也违反了《停车细则》。对于在 2023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生成许可证编号的任何新的分契式产权开发项目,无障碍停车位必须是分契法团的公共财产,并且根据分契法团的章程,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向持有无障碍停车许可证的用户开放。

违反修订后的《停车细则》可能会被处以高额罚款。任何人士如违反细则,每日(如持续违反)可被罚款250元至10,000加元。

该修订可能需要对拟议的分契计划、披露声明和/或停车位租约进行更改。如果您对停车细则的修订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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